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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结婚了(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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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国庆节恰好碰上了中秋节,真是太巧了,巧得就如同一个女子既是她母亲的女儿又是她女儿的母亲一样,都是错一分一毫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这一天既是桂卿的同事李宪统结婚的日子,也是其好友李忠良结婚的日子,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子同为新娘的日子。这种非常稀罕的日子对于4位新人来说究竟是幸福的开端呢,还是幸福的开端呢?关于这个神秘而古老的重大问题,他们4位心里包着好几公斤蜂蜜的当事人恐怕是没时间和心思考虑的,如果真有人愿意考虑这些看似闲情的小问题的话,那么也只能是像桂卿这样的二货了。

从区域性小镇北沟乡驻地一直延伸到美丽可人的整个脉络呈马鞍状的落凤山之间,放眼望去全是视野极为开阔的中间略微凹下去一些的高粱地和玉米地。那些就在前几天还是茂密的青纱帐的秋收作物,其中的绝大部分已经收获完毕了,空旷的田野里还剩下一些地瓜和大豆分别披着墨绿色和枯黄色的叶子在尽情地吮吸着秋日灿烂的阳光,这是它们的生命中最为辉煌和耀眼的时刻,当然要肆无忌惮地展露一下自己的风全部采楼。落凤山上零零星星地散布着几十几株柿子树,那些挂满了枝头的柿子一个个发出金黄金黄的颜色,看着煞是惹眼和喜人,让人不禁感叹这种果树强大的结果能力。南北两面的山坡上还有不少的野樱桃树依然枝繁叶茂、生机盎然,不肯轻易退出秋天的大舞台。大树底下到处都能看到顽强而倔强的酸枣子树,它们的数量已经多到让人很容易对其视而不见的地步了。秋高气爽的好天气让桂卿觉得连酸枣子的刺也是那么的可爱和恰当,因为用酸枣子圪针熬出来的绿豆汤是最香的。

“我是脚下这片棕红色泥土的孩子,是眼前这片秋日山野的孩子,更是身边迷人大自然的孩子。人来自于尘土,最后还是要归散于尘土的,这尘土便是每个人最好的归宿。这辽阔飘渺的山谷,这充满丰收景象的大地,这高远深邃的天空啊,叫我如此着迷,令我这般依恋。能够埋葬在自己家乡的温热土壤里是一种无上的光荣和幸福,也是一种最高形式的功德圆满,大境已成,尤其是可以埋在呈东西方向横亘在眼前不远处的落凤山的南面那一片较为狭长的向阳坡地上,周围有鲜花、野草、杂树、乱石和各种小动物相伴,前面有碧波荡漾的一汪水库相望,更是一种叫人无限神往的最最美好结局。那块长条形的向阳坡地背山临水,视野非常开阔,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终年阳光普照,就是叫一个完全不入流的新手风水师来看,他都得痛痛快快地承认那真是一块世上难得的风水宝地。”他怀着展翅欲飞的美好心情欢欢乐乐地畅想着,真想张开双臂向着山谷开口狂呼,好尽情地抒发一下满腔的炽热情感,宣泄一下他对脚下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的疯狂热爱,尽管他现在并没有喝醉,更没有醉到不省人事的可怜地步。

“为什么那些大约在600年前从山西洪洞县大槐树下历尽艰辛迁居过来的勤劳善良的老祖宗们要选择在水库南沿安葬呢?”接下来他又心情更加愉快地想道,目之所及,耳之所闻,一切的一切全都给了他一种全新的感悟,让他忍不住思绪翻飞,情绪激昂,意趣大增,“他们当年一定没有料到后来这个地方会修水库,在水大的时候会淹没了他们亲自选中的这块日日流金的栖居地。”

“沧海桑田,斗转星移,即便是眼下我特别看中的这块地方,谁知道多年以后会不会被某些人无情地破坏掉呢?”再往后他想的东西就更多了,甚至已经远远超出现实中的必要性了。

“哦,我应该清晰地看到,唯有不断地变化才是不变的,而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永恒不变的。”他如痴如醉地呢喃着,幻想着,愉快地享受着周遭的一切风景所带给他的阵阵心灵上的冲击,“我既然是泥土的孩子,死了以后就该再次化为尘土。”

“既然是尘土,普普通通的尘土,那又何必在乎到底埋在哪里,将来又被谁破坏呢?”他不停地追问着,思考着,咀嚼着,恨不能将全副的身心都投入到大地母亲的温暖怀抱里,“我既然是山野的孩子,无论活着还是死了,终归离不开山野便是了,想再多又有何益呢?我既然是大自然的孩子,别管走到哪里都是和大自然紧紧地偎依在一起的,哪里又用得着将生死之事考虑得如此神秘莫测或者是恐怖不堪呢?”

中途是一个美丽的中途,喘息是一个长长的喘息,他在此地真的可以好好地畅想一下,舒适地休憩一番,反正天马行空地想像一下又不要花钱去买,而且此时也没有人能来干涉他,影响他,只要他自己觉得开心就好了,毕竟有句话说得相当好听,叫偷得浮生半日闲嘛。

“今日无雨亦无风,高峰入云览苍穹。忙里偷闲数落叶,秋菊犹绽青石东。香还在,味更浓,含露带霜仍从容。欲借花笺寄心语,清流见底与溪同。”后来他逍遥自在地琢磨起一首格调还算清新脱俗小词来,显得心情颇佳,兴致颇高,志趣颇雅,因为他早已被眼前迷人的山野秋景深深地陶醉了,忘乎所以了,根本不知自己已经置身于何处了。

只是眼前这座小小的落凤山还算不得真正的高峰大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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