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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幸福之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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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没人要的东西,为什么要厚着脸皮赖在他家,但他却始终没有把她送回去,因为他担心外人会因此取笑他。

他为了不让这个“陌生人”花他的钱,有时候甚至拒绝给她食物,常常在她安静吃饭时把她的餐盘掀翻,让她不要在餐桌上影响别人,滚回房间呆着去。他们之间永远都是尔莎在收拾烂摊子,只有她会可怜这个孩子,偷偷给她送些吃的,可是再多的她也做不到了。

他们一共生育了两个孩子,都是男孩,大的11岁,小的9岁,长得都像臭虫一样恶心,总是喜欢捉弄她,在她吃的面包里放针,让她的嘴被扎的鲜血淋漓,好多天吃不下饭。把颜料泼在她头发上等等,难以想象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怎么会对人有如此大的恶意。

卡恩恨死他们了,在她短短的7年人生中,她的感情从来没有过大起伏,连诺维雅夫妻的死亡也仅仅是让她皱了下眉头。她一直没有讨厌的人,也没有喜欢的人,但是弗兰克斯一家却让她知道,原来自己也是会有情绪的。

即使再恨他们,她也才仅仅才刚满七岁,什么也做不到,他们为了防止她出门跑回孤儿院,让他丢人,只要出门时就会把她锁在阁楼里。

但是机会总会来临,有一天尔莎的父母来家里做客,弗兰克斯开车带着一家人去城里吃饭,或许那天他们都太高兴了,竟然忘记了家里还有一个人,没有人还记得要锁门防止她跑出去。

等卡恩从暗不见天日的阁楼里醒来时,偌大的家里空荡荡的只剩下了她一个人,简直是天赐的良机,她卷走了房子里能找到的所有现金和尔莎的首饰,穿走了她给小儿子刚买的新衣服。不顾他们回来时会有多么暴躁如雷,喝着冰箱里从来不让她碰的牛奶,轻飘飘的离开了这个令人作呕的地方。

她不知道要去哪里,但是她觉得哪里都比继续待在那里好,她宁愿流落在街头捡垃圾,也不想回去那个下作的地方。她也不准备回格林孤儿院,如果不是汉娜一直让她敞开心扉加入新家庭,她也不会被虐待这一年,她当然知道汉娜那是为了她好,她也不讨厌汉娜,但是她就是不想再回去看见她。

就这样,卡恩过起了流浪的生活,这并不轻松,她需要躲避一些热心的志愿者把她送去警局或福利院,那样的话他们一定会把她送回弗兰克斯家,她卷走了他们的钱,绝对不能被抓到。

所以她通常只有傍晚才可以出来捡些垃圾,其实乞讨可以赚的更多,这里的假乞丐光她知道的就有不少,有些甚至一天可以乞讨到100~600英镑,这些通常都是从餐馆的醉鬼手里获得的,这些人拿到钱后,马上又会拿去买药,酒或是赌博。

她不想和这些麻烦的人扯上一点关系,她现在也并不缺钱,她从弗兰克斯家拿走的钱大概够她轻松的生活三四年,她早就把钱藏好了,混在街头捡垃圾也是为了避开这些有时候很精明的乞讨者。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她不觉得这样生活有什么问题,她认为这和在孤儿院,诺维雅家比起来,只是换了种生活的方式。

那既然七岁的卡恩对流浪生活如此满意,为什么开头还说八岁是依然在孤儿院没被领养走呢?

这又是一个故事,还要从伦敦那含蓄的,下不够的雨天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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