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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状告家兄杨行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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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恒问:“你可有人证或物证能证明?”

张保财答不上来,宁远恒又一拍惊堂木,“既然没有,那杀人的就是你了。”

张保财顿时吓得几乎晕厥过去,忙不停磕头哀嚎,“大人,人不是我杀的啊,是杨行同杀的,我只是帮他处理了尸体。”然后便说出用外甥女抵债,以及杨行同盛怒之下杀人的事。

宁远恒让人把张保财带下去,又将杨行同带上堂来。宁远恒道:“张保财已经供认,人是你杀的。而且杀人原因和过程与杨行知所言分毫不差。两人都证明你杀人,你还有何话说?”

杨行同并不慌,反而笑了,道:“大人说的是那个意图伤害主人的奴婢吗?是我失手打死了她,谁让她敢顶撞我,还和我厮打,这样的奴婢就是该死。”

宁远恒听了杨行同的话,面色阴沉。若是家中买来的奴婢被主人打死,虽然主人仍会获罪,但只是打上几板子,然后赔偿奴婢家里一些钱便可以了,是不用偿命的。

宁远恒问:“你说朱巧娥是你买的奴婢,可有契书?”

杨行同不慌不忙从怀中掏出一纸文书,呈了上去。宁远恒看完后问:“契书为何没有保人?”

杨行同说:“因为朱氏是张保财拿来抵赌债的,而且又是他的亲外甥女,他怕丢人,不欲声张,所以没有找保人,只是我二人私下签了的。”

“不是的,大人!”杨行知大声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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