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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青青(附录《章经》第十三章问道宿命)(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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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相拥而卧,早已逝去多日了!

在现场,找到两本手写的诗集,两支已无水的钢笔!

天!

这两个人,在面对死亡时,还在不停地写诗,直到笔无水,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杨柳青诗社全体同仁悲痛欲绝,为他俩在文化馆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会后,文联主任宣布:杨柳青诗社刊物将出一期专刊,专发杨与柳在死亡前的遗诗,并且请青青为每首诗书写诗名!还郑重宣布:诗社全体同仁将捐资抚养小杨絮,直到长大成人!

对于杨与柳的死,有人感到奇怪:为什么不游出去!

据熟悉他们的朋友称:杨与柳皆是游泳高手!

也有人说,山洪又不是死水,太危险,游泳高手也是死路一条!

但作为杨的诗友,我猜测:由于太爱柳了,而又限于世俗而得不到她,于是借机一同殉情了!

不求同生,只求同死!

这,值得吗?我无话可说!

青 青

死者留给生者的:除了暂时的悲痛外,另外便是亲人思想里永恒的记忆了!

杨与柳的死留给青青的却不止这些。

青青没有再嫁,她一心一意挣钱养育小杨絮!

尽管收入不是很稳定,因为纺织企业这几年都吃不饱饿不死,但青青拒绝接受杨柳青诗社同仁们的捐款。青青说他们也非高收入者,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好意我领了,钱你们收回去!

再说人们在整理柳的遗物时发现了她生前早已草拟好的遗嘱。

主要内容是:一,乡下古屋归远房老舅所有;二,所有书籍捐给杨柳青诗社;三,所有知识产权(诗歌版权,服装设计图纸版权等)归小杨絮所有;四,柳韵制衣坊经营权归柳的 大徒弟所有,产权归青青所有,但不得将产品售给日本人;五,其他未尽事宜委托文联主任处理。

好精明的女人啊!

柳早为自己的身后事作了安排,她还怕遗嘱有问题,并且早作了法律公证!

柳的赠送,使青青的日子大为改观,柳的大徒弟每年一次性向青青交纳一笔数目不少的管理费!

青青也终于接受杨柳青诗社同仁们的请求,将杨与柳并排相葬!

为了排谴失夫之痛,青青又重新拜师学习书法,市书法家协会会长欣然收下这位颇有传奇性的学生。

几年后,由杨柳青诗社选编,青青亲笔书写的钢笔字帖〈〈杨柳青青〉〉出版了,书中收录了杨与柳的大部分诗作。

我也得到了一本,青青亲笔签名赠送的!

我不经意地问她,你为什么不再选一个合适的伴侣呢?

青青说:这不是伴侣吗?她用手指了指那本书,神色异常安祥!

附录:《四十二章经》第十三章、问道宿命

在本章中佛陀教导弟子

学佛不应以探求神通为最终目的

而应当以

净心守志,断欲无求

明见自性,脱生死尘劳

为追求目标

当人拥有了佛之觉性

达到内心清净

则宿命通等神通

即可不求而自得

佛教认为

人人都有与佛等同的觉性

只因众生被贪、瞋、痴等烦恼所缠绕

清净的本性无从显露出来

只有当众生远离贪、瞋、痴三毒

去除各种执著妄想等烦恼

彻底通达我法皆空的真理

就能够使自心清净无染

明见自身本来具有的佛性

譬如磨镜

一个被灰尘蒙蔽的镜子

无从见到其光明洁净

若是抹去镜面的灰尘

则镜子自然光洁亮丽

一个学佛者

若能够除去自心的妄想执著

做到无欲无求

不仅可以了知宿命

而且能够得遇至道

得大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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