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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发行签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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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刚坐下,韩东生迫不及待问道:“苏先生,不知道您是否愿意将您创作的这几首歌曲授权给我们公司发行呢?我们百代唱片的实力就不用我多说,在国际同行里面排进前五名是完全没问题……

“同时呢,我们百代唱片也是在华语乐坛耕耘最久的国际唱片公司,我公司拥有的各种资源,绝对能把您歌曲的价值发挥到最大……”

苏启哲慢悠悠道:“我既然来,就肯定是抱着想跟贵公司合作的态度。不过,谈合作之前我要先申明两点要求。”

韩东生道:“苏先生,你请说。”

苏启哲提出了自己的条件:“第一,我的歌曲只能由我本人演唱,我没有帮别人写歌的习惯;第二,我只签歌,不签人。当然了,我肯定会抽出时间配合公司做一些必要的宣传推广工作。”

韩东生与易朝阳交换了一下意见,同意了苏启哲的两个要求。

接下来,就是谈合作的收益比例了。

这方面苏启哲了解甚少,只能先听听人家的介绍:“我作为一个新人,对唱片发行这一行不太了解,还想请几位帮赐教一下。”

所谓不了解行情,不过是客套话。

苏启哲这话的潜台词可以理解为:只要你们开的条件可以,合作完全没问题。

几人都是混迹职场多年的老手,自然听懂了苏启哲话里的含义。

于是,由易朝阳给苏启哲介绍了一下唱片发行合作模式。

1995年这会,歌曲主要依赖磁带和CD唱片进行发行。

歌曲授权给电视台、广播电台、影视剧也会产生收益,但这不是核心的收益。

核心收益来源,主要还是看磁带和CD的发行量。

一首歌曲发行后产生的收益,能够参与分钱的角色有四个:唱片公司、歌手、作词、作曲。

唱片公司提供了发行渠道,以及投入大量的资源运营,他们是拿大头的,分成比例在百分之60以上。

歌手、作词、作曲这三个角色是以版税的方式参与分钱,分成比例在3%—12%之间。

具体能分多少,还要看你的名气以及贡献。

归根结底,看你跟唱片公司谈判的结果。

至于,制作人、乐手、录音师、混音师等角色,一般都是拿一次性费用。

如果是受雇于唱片公司,那就是工资加奖金的模式。

苏启哲创作的这几首歌,演唱、作词、作曲都是苏启哲一个人包揽。

也就是说,苏启哲每一首歌都能分3份钱。

苏启哲热切问道:“那么,如果是我的话,你们能给到什么比例的分成?”

易朝阳和韩东生小声交谈了一下,给出了一个比例:

演唱:4%。

作词:6.5%。

作曲:6.2%。

苏启哲立马提问道:“演唱的收益比例为什么这么低?”

易朝阳解释道:“苏先生,由于你目前一点市场名气都没有,可以说是百分百的新人,公司需要花费很大的资源去包装、推广你的歌曲,4个点的比例已经是我们能给到的最大诚意了......”

作词、作曲这两个角色,主要看创作成果的质量。

说白了,大部分消费者也不会去关注一首歌的作词、作曲是谁。

歌手就不一样了。

歌手的名气,直接关系到唱片的销量。

苏启哲一点名气都没有,自然按照比较低的税率算。

韩东生在一旁劝道:“苏先生,你也可以找熟悉这行的朋友问一下,各家唱片公司给新人的分成比例一般很少超过3个点,4个点已经是我们能够给出的最大诚意了。”

要不是看在苏启哲的歌每一首都可能成为爆款,韩东生的开价只会更低。

这一行,完全就是看名气拿钱的。

苏启哲也知道人家说的是实情,但既然是谈判,就还有微调的余地。

于是,经过苏启哲一番讨价还价,对方把比例稍微涨了一点。

最终结果如下:

演唱:4.1%。

作词:6.7%。

作曲:6.4%。

三项相加,一首歌也能入手17.2个百分点的收益了。

反正,对苏启哲来说这东西是他完完本本抄来的,几乎没付出啥努力。

而歌曲发行的收益,又远高于写书产生的收益。

这钱,相当于苏启哲白捡的。

你说,苏启哲还有什么不满意呢?

苏启哲都已经盘算好了,他脑子里还记着几十首歌曲。

他回去就先全部抄下来,以后留着慢慢用。

以前是思维没打开,现在有变现的渠道了,可不能浪费。

不一会儿,苏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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