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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艾虎惩治纨绔子,包拯巧断牛舌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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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随和,从不招惹是非,实在忆不出会与何人结仇。”

面此,包拯默默思虑片时,再问道:“牛舌被割,邻里间可有何人知晓否?”

刘全道:“小民当发觉牛舌遭歹人割去后,幸得离家不远,便将牛牵回牛栏,就急忙来县里恳求大人作主,尚未与旁人提及此事。”

包拯随机却对其言道:“现今牛舌已无,此牛必定难活。汝且先归家,不妨将牛宰杀,以肉分卖四邻,取得肉钱,或可将钱添买牛耕作。”

乡民一听,慌忙回道:“回禀大人,如今牛舌虽遭歹人割去,可宰杀耕牛乃违法之事,令小民如何敢为?”

包拯道:“不必担心,此事自有本县为汝作主。”转而又道:“只是汝不可声张此事,亦休得言及领有本县法旨,日后本县自有主张。唯有汝听从行事,此案方不难破。”

包拯说罢,摆一摆手示意乡民速速离去。刘全虽茫茫然,不知所以,但也只得领命而去。刘全归家,遂令一屠开剥其牛,将肉分卖四邻,自不必细述。

再说浔西村有姓名卜安者,当得知刘全现已宰牛分卖四邻,认为有机可乘,借此至县衙来告状。包拯升堂,待击鼓者进厅,遽问道:

“来者何人,所告何事?”

卜安拜于厅前道:“小人乃城外浔西村人卜安,特来向大人举告浔东村刘全前日黄昏私宰耕牛,昨日并将牛肉分卖四邻摄取钱财一事。”

对此,包拯自然心中有数,但有待进一步求得割牛舌者罪证,故而问道:“汝与刘全各居一村,距离几何?刘全若有宰牛,汝怎能得知?”

卜安回道:“回禀大人,两村相距大约二里,且小人与刘全本是亲戚,因此还分得牛肉几斤,故有识之。”

包拯暗自寻思:“既是亲戚,反倒来告人刁状,其间必有缘故。”以是有意谎称道:“本县听闻刘全之牛前日早晨坡中食草,不幸于沟壑间摔坏腿脚,已不能耕作,故而杀之。今汝来告其宰牛,莫非别有缘故?”

卜安回道:“小人见刘全前日还赶牛耕田半亩,并无牛摔坏腿脚之事。”

包拯接着追问道:“既然尚在耕田之牛,若无缘故,何以突而杀之?”

一来卜安哪里识得话中机关,二来告人心切,遂自作聪明道:“小人听闻刘全之牛前日午时被人割去牛舌,因此宰牛。”

包拯佯装不识缘故,继续追问道:“甚么人为何无缘无故割人牛舌?汝又何以得知?”

卜安狡辩道:“小人只是听闻,哪能识得其中缘故。”

包拯再度追问道:“汝听何人所言?可识得姓名否?”

卜安又一次狡辩道:“只是听邻里于村前议论,哪能随意记人姓名。”

包拯进而诈言道:“村头巷尾之言岂能信,汝今来枉告他人私宰耕牛,本县反倒听闻割牛舌者正是汝。本县本来不信此事,现今看来确实无疑,汝可还有何话说?”

常言道做贼心虚,卜安原本理亏,且加上听得此言,霎时窘成一团,不能言语。包拯随将醒木一拍,黑脸一沉,猛然怒喝道:

“大胆狂徒,为何先割牛舌,又来枉告他人私宰耕牛?如此可恶,还不从实招供。”

卜安一听,以为事以败露,十分惊恐,又怕刑杖之苦,只好招供认罪。

原来卜安与刘全本是表亲关系,因卜安年少时曾惹事吃过两年牢狱之灾,只怨前不久刘全于一次聚会上就此事嘲弄过卜安,虽然刘全乃酒后失德,却使得卜安将此记恨于心。故于前日午时,卜安路过浔东村外,见刘全放牛于坡中吃草,乘机计上心来,便将牛舌割去,迫使刘全杀牛犯事,欲借以报复其嘲弄之恨。哪里料到如今遇上此黑面县爷,甚能明察秋毫,害得他是偷鸡不着蚀把米,玩火自焚的下场。

至此,包拯将案件审实,遂依律判决道:“今审得卜安,乃物主刘全之表亲。因言语怀恨,生邪念害无知之物,心则何忍;割舌伤有用之畜,情则更恶。姑念乡愚,命其索赔刘全耕牛一头,依律长枷号令一个月,以示警戒。”

包拯断完,时下无别事,方退堂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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