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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陲之地(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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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们运气不够好,没赶上那种贸易都市。”

一个两区交界的边陲村落,偏僻荒凉,风吹来黄沙漫漫覆盖在土色的房屋上,水井流出来的水彻骨冰凉,稍微驱散了歇许灼热的风和阳光。居住在村落里的男人女人身上叠了一层又一层衣衫,以此抵御风沙侵袭,其间密密麻麻的精巧刺绣是每户姑娘的必修课,稀疏的银饰如碎花开在女性的鬓角或额头。村民多以农活糊口,因为物资匮乏,种子撒进土壤结出来的果实又干又瘪,饲养的羊都是瘦瘦,刚生产母羊甚至难以喂养自己的孩子。吃喝都成问题,更别提医疗了,无论是谁跑遍全村都只能找到一个古板的老医师,皮肤似泥巴捏出来似的,湿湿的褐色,留着一撮白花花的山羊须,坐在一堆瓶瓶罐罐中间,手里翻烂了一本百年前写出来的医书。黑色膏体在容器里散发出的草药腥气弥漫整个房间。

“你画的是什么,我看不懂。”

比不靠谱医师更令人沮丧的是这座村庄的识字率并不高,年轻的、年老的,一个个对着手写板上的大字摸不着头脑。莉丝暗暗叫苦,白净的脸蛋愁云满布,双手下垂拎着板子从村头问到村尾,确定无人能与自己用文字顺畅交流后后,终是忍不住,声声长叹自胸口溢出。

慕羽奇说:“这里的人识字不多,你可能没法用文字和他们交流。”

少女听完又是一声叹,无法直接同村民们交流,唯有依靠慕羽奇当中间人,想着想着,她写下了一个玩笑,说或许是命运不舍得让他们过早分别。

慕羽奇没有正面回应莉丝的玩笑,只浅浅地勾起嘴角,暗自思忖此番既已开了头,不如好人做到底。

“你要不去隔壁村镇找找,那里有星灵子医师坐镇,不过现在快天黑了,风沙大又看不清路,还是明天去找吧。”

在问到最后一个人——一个活泼的姑娘时,对方给他们出了个主意,然后指着写字板上的字,要他们教她这几个字要如何写如何念。两人回忆所学的知识,确定好心姑娘说的没错,大漠白日灼热,夜晚寒凉,一望无际的黄沙易迷惑双眼,叫人失陷其中,不宜赶路,且莉丝的身体疲惫几近峰值,暂时经不起跋涉折腾了。

莉丝再度感受了一下自己的伤势,脑后的出血已经止住了,皮下淤血敷上药膏,也有了消散的迹象,肿胀的鼓包慢慢矮下去,耳边的轰鸣虽断断续续,但听久了感官也开始习惯,不复初时那般刺耳磨人,至于身上的挫伤淤青,得找个没人地方解开衣服拿药油自己慢慢揉。

两位星灵子商量了几句,决定还是求稳为妙,在此地留一晚,次日一早出发寻医师。那位姑娘拍着胸膛,自告奋勇带他们找可以歇脚的地方。

开朗的本地人一路上都没有停下过她那喋喋不休的嘴巴,哪怕两位远道而来的客人鲜少回答,她也依旧热情饱满地倾倒自己满肚子的话。

“嘿,你们两个是什么关系啊?”姑娘问。

莉丝本想回复,却意识到对方不识字,正为难着,慕羽奇不咸不淡地答了句:“是队友。”

这个答案符合莉丝的心意。

她突然想到好心姑娘第一次与他们搭话时的举动,便想将“队友”一词写给对方看,熟料一只手伸过来拦住了她握笔的动作。

“不用了这个词我认识,别看这个地方小是小了点,偶尔还是会有四处游历的星灵子闯进来,他们当中有人教过我这个词。”姑娘摆摆手,蹿到两人前方站定,高声宣布,“到了,就是这里了,我们村里最好的旅舍。”

小村庄里唯一的一家旅舍,四平八正一圈小平房,分内外两部分,靠街的一面用作餐馆,里面村里哪家遇上了满月高寿等喜事,都会来这里订上几桌,另一面则用来做客房和店主家的起居。中央庭院里搭着一个方整的土台,上铺刺绣毛毯,摆一张小矮桌。离土台四角两米远的地面各立起一根柱子,刷成绚丽的色彩,上方搭设藤架,连片的葡萄叶挡住砂砾,留下风的清亮。有客人入住时,土台将换上全新的绣花羊毡,供客人在其间休憩用餐。若无人赏光,那儿便是店主一家用来每日聚会的小乐园。一家子用的毯上,以丝线绣出来的石榴已有些掉色了,手巧的女儿会在矮桌前缝制一条新的,孔雀尾羽勾勒出翡翠般的透亮。

“我叫都丽,开店的是我家叔叔,我常来这里帮忙,有两间挨着的小房子,你们两个住正好。”

带路的都丽小姐当起了先行官,走到柜台边“咚咚咚”敲了三下,看店的小伙偷了会儿小懒,窝在里头睡得正香,被吵醒后正打算抱怨,一见是都丽来了,立马笑眯眯问什么事。莉丝和慕羽奇就这样找到了歇脚的地方,在入住前,他们靠着仅有的医药知识,到村里的老医师那里讨了些可用的药草备着。回来时,对外的餐厅多了三副生面孔,大约也是旅人,用来遮掩口鼻的面巾还没除下,厚厚的防风外衣盖了一层黄沙,其中一位还在用不停掉沙的袖子掸去桌面的尘土。都丽见状,责备伙计不好好干活,竟让桌子变得这么脏。

莉丝穿过厅堂时,发现一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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