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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秀才兵(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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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嗓门小点。”

马六连忙给李薇投以一笑,“抱歉小娘子,咱们这些乡下农妇,都没读过书,也不懂什么礼节,见谅见谅。”

李薇一脸慌张,这么多天以来,这些陈鹏带回来的人,还是头一次主动跟自己说话。

她连忙摆了摆手道,“不打紧的,不打紧的,我、我慢慢教。”

马六走后,老嫂子们果真听了马六的教训,一个个举手发问,那叫一个乖巧。

李薇偷偷看了陈鹏的方向一眼,发现陈鹏爬上了脚手架,自顾自的忙活着。

她摇了摇头,便将“是他帮我解围的么”的想法抛诸脑后。

所有人都有条不紊的干活,直到夜色将近。

陈鹏找了间不大的宅子,胜在屋顶茅草齐全,不用翻修,便作为临时的庄主卧室了。

李薇殷勤的给他打扫干净,铺上干爽的干草后,便离开了。

陈鹏也不管她要上哪睡,反正村里废弃宅子很多。

有些甚至像陈鹏这间一样,打扫干净即可拎包入住,只要别离大部队太远就行了。

好在大家都好像有这个共识,初来乍到,不清楚什么情况之前,大家居住的宅子都是靠在一起的。

唯独那些书生,还想着一人占一间来住,被陈鹏明令禁止了。

“训练完成之前,乃至训练完成之后的一段时日,你们都没有个人,只有团体!”陈鹏将书生们召集到了一起,负手而立。

“从今日开始,训练,你们得一起,干活,你们也要一起,甚至是受罚,你们还是要一起罚,都明白了么?”

“明白了。”

“大声点!”

“明白了!”

陈鹏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让他们去找了间宽阔些的宅子,十五个人一起打地铺。

他这么做,是想让这些人,在短时间内,培养出集体意识。

别看他们好像都以方伦为首,然而找方伦一问才知道,原来他们互相之间都只是萍水相逢。

有的甚至还不是同乡,家乡远在千里之外。

只是因为归乡的盘川花光了,或是家乡已经没有亲人了,才选择留在平安镇上。

又因为大家都是书生,这才聚在一起找帮工罢了。

再加上方伦比较老练成熟,所以他们才会事事寻求方伦意见。

但陈鹏明白,众人的心,还是没有拧成一团的,起码目前还没。

他把马六和方伦叫到一边,一同商议守夜的事宜。

之前他跟老樵夫就打听到,这附近以前有一伙山匪,非常的猖狂。

只是后来江心村变成了鬼村,那伙山匪就没再出现过了。

但陈鹏不敢大意,毕竟这里远离县城,什么杀人越货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而作为团队最强战斗力的牛大力和马六,则被陈鹏免去了守夜工作。

相反的,万一出现什么情况,他俩会被第一时间叫醒,起来应对。

剩下的五名老兵,则刚好可以分为五个小分队,每一名老兵带三名书生为一小队,负责巡逻守夜。

军营里巡夜的那套,哥几个都没忘。

有老兵带领,相信书生们也能学得更快。

恰好马六他们几人,平日里都是老三老四这般叫法。

那就按照第一小队、第二小队以此类推来命名。

讨论到这,陈鹏忍不住问道,“马六,我一直很想问,为什么你们哥几个,有个叫老一的,你们却不喊他老大?相反,你这个排第六的,却成了他们真正的带头大哥?”

“呵呵,”马六讪讪一笑,“小人本是军营里的一个小头目,他们本来是喊我十夫长的,后来……”

马六说着,拉起衣衫,拍了拍腹部上一道长长的恐怖刀伤,“这一刀,南蛮子喇的。”

“若不是哥几个顶着敌人的冲锋,将我从尸体堆里挖了出来,把肠子给塞了回去,就没有今天的我了。”

“所以,从那以后,我就认了他们五个做我的兄长,我自愿排老六,他们去哪,我就去哪。他们……才是我的大哥。”

陈鹏闻言,不禁动容。

难怪马六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却偏偏跟一群伤残老兵混在一起。

原来这背后,竟然还有一段如此感人肺腑的故事。

而这,也正是他想在书生身上训练出来的——团魂。

战场上的牵绊和信仰,往往能发挥出超乎常人的能量。

于是陈鹏便道,“马六,要不你们哥几个,以后就负责帮我训练这帮书生?我加你们工钱。”

“这个……”马六面露难色,“倒也不是工钱的事,您也别说小人看不起他们,这些秀才公子爷,会听我们大老粗的话么?这不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吗?”

“放心,他们会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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