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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操蛋的人生(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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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像是一场大梦,梦醒的时候,我原本以为我会很难过,会很遗憾,可奇怪的是,当我终于决定放下这些过往,开始自己全新的生活,我却只感觉到了轻松,像是卸下一个背了很久的行囊。

在这一刻,我忽然明白,这些珍贵的回忆和时光,它们存在的本身也是枷锁。”

***

第十一场

安晴独自返回医院,将宁雨病房里那瓶枯萎的睡莲拿了回来。

吃过晚饭后,她靠在窗台上打开那个本子。它已有些年头了,纸张有些泛黄,却被保存的很好,还用牛皮纸包上了书皮。里面写了半本日记,夹了几个信封,信封上是宁雨的字迹,写着迟于收,文紫没有探究他人隐私的兴趣,就没有拆开,只是放到一边。

她本以为这是宁雨留给她的小说草稿,没想到扉页竟然是迟于的字迹。

之所以能这么迅速的就认出来,是因为迟于的字奇丑无比,丑的造型奇特,特立独行,自成一家,很难辨认,但是很好识别。

扉页上像模像样的写了买本子的时间和地址,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被撕掉了,其中还有已经撕掉后来粘回去的纸张,文紫的手停在本子上,翻开残存第一页。

上面写着,高二学期下半年的某一天,我第一次遇见文紫,从此我便觉得,心里某块缺失的地方,被严丝合缝的补好。

文紫睁大眼睛,手指颤抖,开始慢慢的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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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是偶遇。真正有交集乃至熟络,是在网吧。

大约一见钟情都会有最俗套的一种预感,就是你觉得她与众不同,在人群中似乎发着光。她长得不算十分漂亮,但跟别的女生很不一样,她留着短发,头发很自然的散在肩上,五官很深,拼凑起来特别好看,像香港电影里的女明星,没有大浓妆的那种。

那个时候,我们总是离得很近,但我总觉得,她每天并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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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冬天,我们在一起。

是很平常的日子,她跑出去买一杯奶茶,我想去找她,但是又害怕她回来看不见我,会着急,于是就站在网吧门口一个避风的地方等她。

等了大概有十几分钟,她跑回来,手里拿着一个挺大的烤红薯,她说,奶茶卖完了,只有红薯了。

网吧里面空气不好,我们就蹲在外面的墙根儿底下分着吃完了那个红薯。

回去的时候,我把她冰凉的手装进我的口袋里。她没有把手拿出来,我就告诉她,我喜欢她,然后我第一次,看见她脸上有了笑意。那一瞬间,似乎,岁月都无声,时光都停滞。

我想我后来想起这一天的时候,就算忘了这个冬天的雪,忘了嘴里甜腻的红薯,忘了她冻得通红的脸,也会记得,我自己的心脏快要跳出来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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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紫很聪明,虽然每天都泡在网吧里,但是高考发挥不算太差,顺利考入了一所师范大学。

离开前一天,她站在学校的顶楼往下看,听说她的老师很喜欢站在上面看风景,我就陪着她在上面吹了一天的冷风。

与她相反,我高考的成绩一塌糊涂,幸好当时已经有几个电竞俱乐部向我发出邀约,在告诉母亲我不准备上大学之后,母亲勃然大怒,我又告诉她我准备打电竞,她在直到电竞就是游戏的别称之后,她直接把我扫地出门,逐出家去。

母亲的心思我明白,她的出身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点点爱慕虚荣,即便是之后嫁给父亲,也经常遭受白眼。她一心希望我能够出人头地,在她眼里,只要我够有出息,能够接管公司,就会得到父亲的青眼,相对的,她在家里的地位会有所提升。她自顾自的以为,姐姐身为一个女孩儿,在一开始就失去了跟我比较的资格。

我不知道她的这种想法从何而来,但我直到,我不想按照她所希望的那样或者,自由需要付出代价,我的代价长达五年。

当时国内的电竞俱乐部还都在起步阶段,我虽然游戏打得不错,比赛也很少输,但是俱乐部效益还是很差,工资常年拖欠,最严重的一次,长达七个月。

因为母亲的原因,我和宁雨的关系一度闹的很僵,以至于我在最难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想过去朝她寻求帮助,人和人之间的感情真的是太过脆弱的东西。很难想象,我们曾经亲密无间,也曾经无话不谈。

那个时候过的很艰难,我之所以能比队友过的好一些,能够保持一日三餐和基本的生活条件,是因为文紫每个月会按时给我打两千块钱。

两千块钱,是我最后坚持的动力,也是我自尊心的来源。

在亚洲杯比赛的前夕,母亲给我打电话,说想我了,让我回去。

在父亲的公司里找个工作,随便干点什么,都比现在要强得多。

我们之间,大多时候都是她在说,我在沉默,但是在她心里,我的沉默不是无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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