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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些绽放吧,离开这污泥一般的人生(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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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在那一刻就已经动心了,只是我当时没有察觉,大概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爱情,所以也并不知道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样子。

可后来我仔细回想,什么时候真的喜欢上陈暮雨,第一个浮现出来的场景就是他这时候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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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了快二十六年了,还是第一次有人让我给他签名儿,一时之间,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我此时此刻的心情。

我沉默一会儿,沈朝云看我脸色不对,也没有再继续说话,我尽量用比较平静的语气问,“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写的书呢?写的那么幼稚,那么傻,小孩子看了都会嫌弃。”

沈朝云忽然激动起来,双手按住我的肩膀,“不是的,小安姐,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写的小说,你说这些文字带着傻气,可是我小的时候也不聪明,对于那个时候的我,这些书中的角色就是唯一的慰藉。我喜欢你的小说,尤其是知道你很小的时候已经在写这样的故事,对比当时整天只知道逃课打架的我,这很不容易。之前你忽然停笔,我也是真的以为你封笔不再写了,等之后看见你的《少年人》《江湖月》,还有这次的《千年雪》,我才知道你一直在进步,一直在努力,我真情实感的为小说里的角色难受,也非常庆幸能一直出演你写的小说,我第一次看《少年人》的时候,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直到看完最后一个字才没忍住哭鼻子。长这么大,我没哭过几回,我上次在节目上说的那些话,是真的为你鸣不平,你那么努力,那么好,我不能接受有人这么说你,哪怕是你自己也不行。”

我相信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听到这样认真的表白,这样真诚的眼睛,都会忍不住为之心动的。

我先是觉得开心,心砰砰直跳,后来又觉得不好意思,听到最后,鼻尖涌上一股酸意。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肯定我,觉得我写的小说很好,觉得我这个人也不错,第一次有人夸奖我的爱好,第一次有人喜欢我的小说,第一次有人肯定我的坚持。

我很小的时候开始喜欢读书,高中的时候真正的开始构思小说,可是在大学的时候流行的已经是青春疼痛文学跟魔幻现实主义,但我还是只会写玛丽苏小说,所以并不受市场的欢迎。我后来常常想,如果我高中的时候再勇敢一点,再努力坚持一下,会不会之后会有所不同,我会不会有另外一条路,不再是平凡的正常上下班,做一个普通人。

来到这里,我真的看到了另外一种可能,可同时这种可能也告诉我,这一切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没有什么重要与不重要,只是我做了不同的选择而已。

沈朝云忽然有点紧张,“小安姐,你怎么哭了。”

我擦了擦眼角,发现自己居然真的没出息的哭了,“你说的话太肉麻了,我眼睛都酸了,我没带笔,你也没带纸,我要怎么给你签名?咬破指头写血书吗?”

沈朝云忽然很认真的对我说,“小安姐,不要妄自菲薄,你真的很好,这么多年,你一直为了梦想默默坚持着,有很多人喜欢你,比如说我吧,在我最黑暗的时候,是你的文字一直陪着我。”

我一边感动一边默默感叹,这不愧是从小看玛丽苏文学长大的人物,你听听说的这话,妥妥儿的校园男主味儿,还得是味儿最正的那种。

可不管怎么说,从那天开始,我跟沈朝云的关系莫名奇妙的更亲近了一些,我不再躲着他了,看见他也不会尴尬什么的,反而是有点期待见他。主要是他每次见我,看上去也挺高兴的,我长这么大,还没受到过这种待遇,所以我每次见他也心情挺好的。

《千年雪》开拍前期,沈朝云作为男主,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我们见面的时间被缩短,我才后知后觉的感觉到我这种行为实在是有点不太恰当,最近的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什么想法都有,也真的有点不对劲。

刚好这时候《少年人》跟《江湖月》相继出版,宁总安排了人喊我过去跟一下细节,我就马不停蹄的过去了,就算是换换脑子也好,总之我是不能整天围着沈朝云转了,这实在不像个样子。

而也在我离开剧组的第二天,程亦岳带着一大帮帅哥美女,主要是帅哥,这次美女的比重有点低,正式开始了《千年雪》的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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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场引子书生

四国并立时,南柯的都城华胥,有一家姓苏的大族,家中世代为官,只是这几代子弟志不在此,有人学了岐黄,有人投身商贾,倒是很少有人将读书作为第一要紧事。

苏老爷在家中行三,二十岁中了举人,少年天才,之后却再无进益。所幸家有贤妻,二人十分恩爱,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因是唯一血脉,是以对他宠爱非常。儿子名唤苏霓,身为男子,却有个姑娘名字,乃是有缘由的,说是苏夫人在怀他时,一次白日里做梦,梦见一驾长长的彩虹,她顺着彩虹的尽头走去,看见那里有个青衣的仙人,正同她微笑。

待醒来,好好的晴空却忽然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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