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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有钱吧(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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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人,遇见了一位心软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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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锅子上炖着排骨,估计是炖的差不多了,宁总还没有回来,就先端过来给我吃,看着我吃完才收拾盘子回去。排骨特别好吃,让我想起我妈妈做的饭。

我小的时候喜欢吃大骨头,那会儿家里没钱,基本上一个月才能吃一次,所以每一次吃的时候都还挺开心的。后来长大了,家里条件也好一点,我懒得啃骨头,觉得那样太费牙,我就开始吃排骨,妈妈做的排骨很好吃,我每次自己一个人都能吃一小锅。等我真的连排骨都吃腻了,我就开始怂恿妈妈弄菜的时候少放一点排骨多放各种各样的菜,就像东北大乱炖那样。

来到这里之后,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吃过排骨了,可我总是可以很轻易的想起我的妈妈,就像明明这里什么都有,我还总是常常感觉到孤独。

我在家里的时间就变成了逗逗猫,跟沈朝云视频一下,然后改改小说什么的,那天还抽空去参加了个什么活动,我其实主要在做的事情还是等着拍下一部戏,昨天宁总也跟我说了,的确是正在筹备,估计很快就会有消息。确实也得赶快了,这要不然我那口吐狂言的热度就过去了。

我没想到的是,没等来开拍的消息,倒是先接到了程亦岳的电话,其实我当时就以为他是跟我说拍剧的事儿,没想到约出来到了地儿才知道,是林海平想见我。到这儿我才忽然想起来,上次见面的时候程亦岳曾经有些想说的话,因为沈朝云在场没方便说。

程亦岳约我的地方是在他的家里,我也是第一次来程亦岳家,身为一个也算有些名气的大导演,他的房子的地段倒是出乎意料的比较偏僻,不怎么好找,最后电话里说不清楚,还是程亦岳下来接我了。

老远就看见程亦岳今天穿了一件灰色的针织毛衣,下身是一条水墨色的牛仔裤,脚上还穿着拖鞋,他的长发盘了一半在脑后,咱是不知道他怎么弄的,也可能就是随手一盘,反正这样插根簪子就还挺好看的,每次见程亦岳,这个男人总是能够好看出新的高度。

我欣赏了一会儿,程亦岳带着我到了他家,他家在三楼,估计是下来的着急没拿钥匙,就敲了一下门,很快门就开了,林海平穿着一件白色的毛绒上衣,这衬得他整个人毛茸茸软乎乎的,不知道怎么形容,就还挺可爱的,像我们家三三一样。那什么,三三是沈朝云送我的猫。

这么长时间没见林海平,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他好像没有之前那么阴郁了,虽然看上去的确还是不怎么好惹的样子,但似乎攻击力没有之前那么强了,再有就是他实在是太瘦了,之前圈子里不是有那种白幼瘦的畸形审美吗,他现在这样子就挺符合的,但我是不喜欢这样,毕竟不想生活中每天都看画皮。

程亦岳的家算不上特别大,就是普通的三室一厅,跟我之前的家差不多大小,我这是大房子住多了,就觉得这格局有点小,其实类似的房子我生活了十几年也没觉得小。真是有钱让人堕落,也让人腐朽啊。

程亦岳让我跟沙发那儿坐下,自己去给我倒水喝,林海平就跟我面对面坐着,我原本想着程亦岳这样的人,家里应该走那什么冷淡高级风的,但实际上就是他家里多半是明亮欢快的颜色,看着就还挺活泼的,跟他本人有点格格不入。

程亦岳倒水回来第一句话,“听说您跟小沈在一块儿了?”

我,“啊?你怎么知道的?”

程亦岳认真的回想,“我是听小夏说的,小夏是挺夏清影说的,至于夏清影为什么知道,是因为前几天参加活动的时候刚好碰到了小沈,小沈当时正好再跟你视频电话,他就多嘴问了一句,然后就知道了。”

我无语,“您这是在跟大家一起玩儿成语接龙吗?我是不是该谢谢您,这么认真的帮我想?”

程亦岳摆摆手,“不用谢,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我叹口气,“您今天大费周章的把我喊过来,应该不只是为了这么无聊的事情对吗?”

程亦岳点点头,“你说的很对,关于你的感情生活,其实也就是顺便八卦一下,前几天小沈的经纪人还非常生气的给他上课来着。”

我,“这我可真不知道,待会儿回去问问他,不过咱们可以切入正题了吗?虽然我这个人比较闲,但是也不代表可以浪费在这么无聊的八卦上,你小时候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呢?朋友?”

程亦岳,“我听过,我还知道这首诗的作者是谁。”

我,“...”这我好像还真的不知道,“是谁啊?”

程亦岳碰了一下林海平的手,“寸金难买寸光阴,来,咱们切入正题。”

我,“我谢谢您啊。”

不过等林海平真的开口时,气氛就忽然变得沉闷起来,他看着我,我莫名觉得心里毛毛的,有一种看恐怖片的感觉,谁成想他那空灵的眼睛看着我,迸出来的第一句话是,“我可能不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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