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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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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儿乘着青娘熬药的间隙,避免不露痕迹,她每一日都会在沈月庭的汤药里下一定剂量的药粉,不出三日,沈月庭便会饮恨西北,即便是最好的仵作也不会查出任何证据。

········

这天,府中突然热闹起来,侍从频繁出入偏院厢房,絮儿悄悄摸向偏院,刚穿过游廊,恰巧见到赵煜急匆匆地进了偏院,絮儿不敢再上前,只好躲在角落观望情况。

须臾,两名侍从抬着担架从里面出来,尸体上面盖着白布。这时,絮儿远远听到他们的说话声,“一会儿找了义庄的老头把沈月庭的尸体埋到乱葬岗去!”

絮儿闻言转过身去,后背紧紧贴在墙上,她的心中一直无法平静。此刻,絮儿心情不知如何明状,她双眼忽然噙满泪水,长舒一口气,接着用袖子擦去眼泪,抬头又看了眼天空。

········

趁着府中大乱,絮儿乔装一番后迅速离开了赵府,为避人耳目,她拐进了临街的小巷里。她低头疾步快走,刚迈进另一个巷子,迎面就看到一名带刀捕快向着自己走来,来人正是马龙!

马龙抽出佩刀,步步紧逼,絮儿则步步后退,待回头看去,赵煜率一众衙差行至而来。

“你太心急了,不惜自投罗网····沈—旭—清!”赵煜的声音清冷而宏亮。

沈旭清仿佛早已料想到自己的后路,他并没有反抗,只是抬手摘掉了头上的斗笠,露出了男子的面目!

赵煜命衙差将沈旭清押回县衙审问。

······

县衙大堂外围满了看热闹的老百姓。大堂内一片庄严,赵煜端坐在审案桌后,他一身青色官服,头戴乌纱。

惊堂木“啪”的一声,“带犯人沈旭清上堂!”

马龙声音高亢,“带—犯—人—沈—旭—清—上—堂!”

须臾,沈旭清被衙役押上堂来。沈旭清头发凌乱,跪在堂上一言不发。

此时堂外围观的百姓开始窃窃私语,都惊叹于沈旭清毫无破绽的男扮女装。

赵煜再次拍响惊堂木,“犯人沈旭清,你究竟与韩彬略人团伙有何仇隙!”

沈旭清变了声音,慢慢开口,“过往岁月恍如梦境···”

他并不叫沈旭清,本名程离,小时家中富庶,但父亲好、赌,在他五岁那年家产败光,母亲经此撒手人寰。其父劣行同禽兽一般,为筹赌资便将年幼的沈旭清卖到了鸿运戏班。

伶人的地位竟还不如妓、女,他们卑贱不堪,一生凄苦悲凉。戏班的日子并不好过,童伶每日帮工打杂,时常饥一顿饱一顿,甚至会被毒打。

沈月庭比沈旭清年长十岁,年岁虽不大,但容貌生得十分俊俏,唱功妙哉,他注定天生就是吃唱戏这碗饭的人。

年纪轻轻就成了鸿运戏班的名角。

在戏班时,沈月庭很照顾沈旭清并护他周全,二人因此结下了深情厚谊。

沈月庭向来与班主意见不合。一日,二人在一番争吵之后,他索性脱离了鸿运戏班,带着沈旭清在外另立门户,搭台唱戏···

沈旭清说道此处,灰白的脸蛋上爬上一丝红晕,“那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名义上我们以师徒相称····却私下相互扶持,彼此推心置腹···慢慢地,我竟对他产生了别样的情愫····”

渐渐地,沈月庭男旦的名声愈来愈大,而他的人似乎也变了,从曾经的尊礼重义谦和君子变得善妒,他恶毒地怨恨着其他名角····

此时,大厅安静起来,赵煜问:“你是如何逃离火场的!”

沈旭清长舒一口气,道:“那一日,我们到水云县搭台唱戏···沈月庭好结交权贵···”

赵煜忽然猜到沈旭清杀害张成、韩彬的作案动机了,“因此你便要杀张韩两人?!”

提到此处,沈旭清忽然情绪变得激动,“那是他们该死,也包括沈月庭!”

张韩二人喜好狎、昵、娈、童,为了满足他的私欲,便想出来略人、贩卖,并且涉及多个地方,竟横跨十年之久!

沈月庭结交他们,最主要的一条原因就是二人曾经许诺会助他脱离贱籍!

“谁知他们又将主意打到了我的身上····那日唱完戏,等我回到房中,张韩二人早就埋伏好,等我反应过来想逃跑时,一切都已来不及了,他们将我迷晕···”沈旭清的眼睛似是要喷出火来,“我只能任由这两个畜、生肆意妄为···”

“我受此大辱,心中愤懑难消····”沈旭清已经泪流满面,“失火那天···沈月庭来到房内,于是···我便将昨日受辱之事对他说了····”沈旭清双眼赤红,自己太了解沈月庭了,他的表情已经把自己出卖,原来沈月庭早已知晓内情,而且就是他亲手将沈旭清送给张韩二人!

沈旭清气愤极了,他怒摔了房间的家伙什!这时,沈月庭的最后一句话成了压倒沈旭清最后的一根稻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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