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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谢谨言是杜宾犬,那......(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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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声音温沉含笑,有种在酒窖里放了很多年陈年老酒的感觉,听得人很舒服。

人如果能拟物化,谢谨言是杜宾犬,那孟常安就是金毛。

他的性格比路允还稳,说话也总是温温和和的,路允跟他认识这么久以来,还没见他发过火,甚至连声音稍大点的话都不曾有。

李乐乐因为是男生,没有球球那么细致细心,他刚跟着孟常安那会儿,做事儿经常出错,小事儿不断大事儿常有。

就路允都不知撞见了几次经纪人骂他,孟常安在旁边温和的帮他说话。

孟常安是个慢性子小嗓门,而李乐乐刚好是个急性子大嗓门,做事儿总是风风火火的。

这组合说来也挺奇妙的,一急一慢一动一静。

别说,他俩平时的相处还真挺和谐的。

孟常安是孙皓洋在给角色选角的时候认识的。

《起风》是先选的配角,后定的主创。

配角只用在最后敲定角色的时候,把演员的资料拿给谢谨言过目就行。

至于前面那些杂七杂八的事儿,孙皓洋这个选角导演就能拿定主意。

孟常安在电影中要饰演的角色是——‘姜宁’的上司。

这个角色的性格,其实和孟常安本人的性格根本不符,说不符都不准确,准确点说那就是一个天南一个海北,大相径庭,就完全是毫不相干,联都联系不起来的两个人。

但孙皓洋却在看完剧本后,下意识就想到了这个人。

孙皓洋作为选角导演,他平时最大的娱乐除了看电影,就是看电影。

但他看,不仅仅只是看,主要还是观察里面的演员。

孟常安出道第三年的时候,演过一部名叫《假面》的电影,他在里面饰演的是个有很严重的人格分裂症的角色。

一人饰两角,孟常安既是哥哥,又是弟弟。

而哥哥是他的主人格,弟弟则是他分裂出来的第二个人格。

哥哥和弟弟在电影中的性格就是两个极端,前者性格孤僻阴翳,后者则乖巧懂事可爱。

孙皓洋对这部电影印象很深。

他记得这部电影,当年从众多电影中一路杀出重围,孟常安拿到了他的第一个最佳男主角金棕榈奖。

那年孟常安才只有二十三岁,是戛纳最年轻的影帝。

扯远了。

反正因为这部电影,孙皓洋看完剧本后,脑海里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孟常安。

孟常安是他第一个想到的人,也是《起风》第一个毫无悬念直接拍板定下的人。

孙皓洋当时联系孟常安经纪人的时候,其实都没抱太大的希望。

毕竟人孟常安因为二十三岁那年的金棕榈奖,演艺事业蒸蒸日上,最近几年他参演的本子不是一番,就是大男主,男二都少。

这些年人奖更是拿得手软。

他们这种连男十都算不上的小配角,人还真不一定会接。

刚开始联系的时候,也确实是这样的。

孙皓洋把剧本发过去,那边说会跟孟常安说,但却隔了很久都了无音讯。

虽然是可以重新再找,但孙皓洋还是不太想放弃。

先后联系了不下十次,最后一次终于联系上了本人。

还是通过圈内人介绍的。

联系上了本人,后面就跟打通了五脏六腑似的,异常顺利。

签合同那天还是孟常安本人来的。

孙皓洋当时还一度以为自己跟人说错角色了,签合同的时候,跟人反复强调了很多遍,是配角是配角是配角。

孟常安当时怎么说来着

哦,人笑得特别温柔,不管他强调多少遍,孟常安都好脾气的一直应道“我知道”。

嘿,脾气是真好。

想到这儿,孙皓洋下意识朝谢谨言看去。

上扬的嘴角,顷刻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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