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谢谨言是杜宾犬,那......(3 / 3)
他声音温沉含笑,有种在酒窖里放了很多年陈年老酒的感觉,听得人很舒服。
人如果能拟物化,谢谨言是杜宾犬,那孟常安就是金毛。
他的性格比路允还稳,说话也总是温温和和的,路允跟他认识这么久以来,还没见他发过火,甚至连声音稍大点的话都不曾有。
李乐乐因为是男生,没有球球那么细致细心,他刚跟着孟常安那会儿,做事儿经常出错,小事儿不断大事儿常有。
就路允都不知撞见了几次经纪人骂他,孟常安在旁边温和的帮他说话。
孟常安是个慢性子小嗓门,而李乐乐刚好是个急性子大嗓门,做事儿总是风风火火的。
这组合说来也挺奇妙的,一急一慢一动一静。
别说,他俩平时的相处还真挺和谐的。
孟常安是孙皓洋在给角色选角的时候认识的。
《起风》是先选的配角,后定的主创。
配角只用在最后敲定角色的时候,把演员的资料拿给谢谨言过目就行。
至于前面那些杂七杂八的事儿,孙皓洋这个选角导演就能拿定主意。
孟常安在电影中要饰演的角色是——‘姜宁’的上司。
这个角色的性格,其实和孟常安本人的性格根本不符,说不符都不准确,准确点说那就是一个天南一个海北,大相径庭,就完全是毫不相干,联都联系不起来的两个人。
但孙皓洋却在看完剧本后,下意识就想到了这个人。
孙皓洋作为选角导演,他平时最大的娱乐除了看电影,就是看电影。
但他看,不仅仅只是看,主要还是观察里面的演员。
孟常安出道第三年的时候,演过一部名叫《假面》的电影,他在里面饰演的是个有很严重的人格分裂症的角色。
一人饰两角,孟常安既是哥哥,又是弟弟。
而哥哥是他的主人格,弟弟则是他分裂出来的第二个人格。
哥哥和弟弟在电影中的性格就是两个极端,前者性格孤僻阴翳,后者则乖巧懂事可爱。
孙皓洋对这部电影印象很深。
他记得这部电影,当年从众多电影中一路杀出重围,孟常安拿到了他的第一个最佳男主角金棕榈奖。
那年孟常安才只有二十三岁,是戛纳最年轻的影帝。
扯远了。
反正因为这部电影,孙皓洋看完剧本后,脑海里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孟常安。
孟常安是他第一个想到的人,也是《起风》第一个毫无悬念直接拍板定下的人。
孙皓洋当时联系孟常安经纪人的时候,其实都没抱太大的希望。
毕竟人孟常安因为二十三岁那年的金棕榈奖,演艺事业蒸蒸日上,最近几年他参演的本子不是一番,就是大男主,男二都少。
这些年人奖更是拿得手软。
他们这种连男十都算不上的小配角,人还真不一定会接。
刚开始联系的时候,也确实是这样的。
孙皓洋把剧本发过去,那边说会跟孟常安说,但却隔了很久都了无音讯。
虽然是可以重新再找,但孙皓洋还是不太想放弃。
先后联系了不下十次,最后一次终于联系上了本人。
还是通过圈内人介绍的。
联系上了本人,后面就跟打通了五脏六腑似的,异常顺利。
签合同那天还是孟常安本人来的。
孙皓洋当时还一度以为自己跟人说错角色了,签合同的时候,跟人反复强调了很多遍,是配角是配角是配角。
孟常安当时怎么说来着
哦,人笑得特别温柔,不管他强调多少遍,孟常安都好脾气的一直应道“我知道”。
嘿,脾气是真好。
想到这儿,孙皓洋下意识朝谢谨言看去。
上扬的嘴角,顷刻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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