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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的最后一天,我第二次拜访格里莫广场12号。这一次我试图幻影移形到门前的台阶上,不巧的是,我落地时踩空了台阶,整个人一屁股摔在下面几阶台阶上,冰冷的石头给我的屁股来了个强烈的反作用力,疼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我的手为了保持平衡,和水泥地亲密接触,等到我有机会仔细端详手掌心时,大拇指那块肌肉早就擦破了皮,殷红的血肉裸露在外,又沾满了结块的尘土,令我不知是心疼还是烦躁。

我记得之前在圣芒戈的书库里看到一本《基本急救指南》,上面详细记录着各种应对外伤的方法。我掏出魔杖,一边走到台阶上,一边指着伤口,小声念着愈合咒。尽管伤口愈合的速度非常慢,但它以可见的速度凝结、愈合,长出新的表皮挤掉了还挂在手上的旧表皮。这在没有白鲜的时候还是挺有用的,虽然愈合咒现在不时兴了,白鲜的愈合速度比它更快,安全性更高。圣芒戈的急救治疗师都选择随身带大剂量的白鲜香精,对于爆炸引起的表皮烧伤非常管用。

从那道熟悉的大门走进格里莫广场12号内部,和第一次来一样,走廊上的气灯都灭着,灰尘在我“荧光闪烁”的魔杖尖端四周飞舞。腐烂味又一次冲击我的鼻腔,我不得不把门留了一会儿缝,才给它关上。

小天狼星·布莱克!我站在原地吼道,随后是一声爆炸声,一个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我的魔杖照亮了他的灰色长袍,他替我打开了走廊墙上的气灯。

很高兴又见到你了。他有气无力地同我打招呼。说真的,你吼得竟然可以比莫丽还响,吓了我一跳。

抱歉。尽管我没有任何歉意。我不太能控制自己的音量。

他领着我走进走廊尽头的餐厅,这里的天花板上的吊灯始终点着蜡烛。小天狼星用来喂巴克比克的桶不在这个房间里,椅子围绕着长桌摆得歪歪扭扭。我在离门最近的一个座位上坐下,小天狼星去厨房端了两杯咖啡。

我饶有兴趣地问他,莫丽不在的话,你的三餐如何解决?

克利切也会下厨。不过可能是年纪大了——无所谓,能吃就行。他只要没有在菜里下毒,我就应该感到欣慰。或许我应该庆幸,家养小精灵不被允许谋杀自己的主人。说着,他耸了耸肩。我们亲爱的莱姆斯,他还好吗,你们最近发展得如何?

他同意在一切都解决后和我结婚。

我以为你们会马上私奔去结婚。

拜托,这不像我,也不像他!

我该嘲笑你不了解他吗,他什么做不出来,别被他表面的样子给骗了。

那我可以嘲笑你不了解他吗,很显然你说的是学生时代的莱姆斯。

我们各自喝着杯子里的咖啡。我今天来是为了执行晚上的值班任务。再过半小时,唐克斯会到这里来接我,然后我们将直接前往魔法部。在等待的半个小时里,我只能与小天狼星一起消磨时间。他在这幢房子里也过得十分无趣,唯二两个活物只有巴克比克和克利切,除非变成阿尼马格斯形态,他没办法自在地逃离这个困境。

克利切呢?我问道。

谁知道在哪里,他一出现就会污染我的耳朵,我巴不得他自己把脑袋砍下来挂在他一直想待的地方,这样就不用整天说那些我妈妈教给它的怪话。

你很讨厌自己的家族?

岂止是讨厌,简直是厌恶。我多希望自己不是生在布莱克家族,也不要是任何一个纯血家族,他们腐朽又恶心的观念能把人逼疯。不过想到逃离这个家庭的人不止是我,唐克斯的母亲就是一个。

唐克斯的母亲?我差点被咖啡呛到。她也是布莱克家族的人?

小天狼星显然对其他人听到这个事实的反应见怪不怪了。没错,她是我的堂姐,也是“迷人”的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的亲妹妹,他们还有个妹妹,嫁给了卢修斯·马尔福。

卢修斯·马尔福的名字我还是有所耳闻。他除了是霍格沃茨的校董会成员,在我刚入职圣芒戈的那一年,向医院捐了一大笔钱,稍微改善了一下病房和诊疗室的条件。巴德说他用钱收买人心的手段低俗,奈何康奈利·福吉很吃这一套。

不聊这些了,没意思。小天狼星往椅背上一靠,他的眼睛在光线的衬托下看起来闪闪发光。我听过莱姆斯讲过,小天狼星在学校里有多受女孩子们欢迎,他和詹姆就是两个行走的荷尔蒙,等着和他们约会的人能排到霍格莫德。即使是经历了十二年牢狱之灾,他的脸上还是留着英俊的面相。如果他的生活不用再像现在这样躲躲藏藏,而是站在阳光底下,尽情享受生活的美好,他会更容光焕发。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击着,眼神一会儿盯着咖啡杯,一会儿盯着我身后的架子,那里早就没有曾经装饰用的盘子,空无一物的木架仅仅是接受灰尘的洗礼。他问我,知不知道莱姆斯快要生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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