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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程瞳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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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瞳最怀念小时候,家中经商,家境殷实的日子。父母对自己很宠爱,感情上富足,生活上无忧。

他小时候经常想将来要娶个什么样的媳妇,精明的吗?那样可以帮他打理好偌大的家业,让他省心,但精明的人一般凶,也许不能配合他玩些闺房情趣。风情万种的女人呢?关上门,肯定能讨好他,让他欢心,但漂亮女人不安分,也许会给他惹祸,那个词怎么说来着?红颜祸水!贤惠淑良的可以管好后院,但事业上的事儿就搭不上手了……程瞳为此事苦苦思索过几年,也没思考出什么结果,后来家业没了,也不用管这事了。

后来他寻思只要有个模样不错,性情不错的女人能不嫌弃她,肯一心一意跟着他,他就好好跟人过日子,苟活一辈子算了。他对自己的认知很清晰,要是从前有爹娘罩着他还有资格在女人堆里面挑挑拣拣,现在他光杆司令一个,还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只有那些剩下的薄产,日日坐吃山空,条件实在算不上好。

跑去北京找妹妹也是有私心的,一个人太孤独,媳妇还不定什么时候能讨到呢,说不定这辈子讨不到也是有可能的。先把妹妹找到也算有个亲人,是死是活也有人惦记着,就算死了,好赖有个人给自己收尸,不至于被野狗啃了。

一路上东躲西藏,终于到了北京。北京真大,也真乱,人是真多,吃饭也真贵。程瞳慨叹。他的钱肉眼可见的减少,他慌了:这可是自己这辈子的指望,没了它们,将来自己怎么活。

这时隔壁传来小孩儿的哭声,他忽然想起那天在胡同口遇见的女子,一头浓密黑亮的头发,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莫名的吸引力。

他敲响了隔壁的院门,如愿结识了他们。

一朝落魄,他有种强烈的落地凤凰不如鸡的感觉。走在街上,看见个手艺人都很羡慕,这会儿他充满悔恨:如果自己幼时不那么讨巧偷懒,学点什么傍身,今天也不至于把日子过的朝不保夕。

还好,他机灵,舍小换大,成功榜上了晓月。

结婚后,他一直想送她个金坠子来着,每回看她光秃秃的手腕子和脖颈子心里头都不舒服:自己女人这也太素了,跟着自己连个金戒指都没有,像什么话!想当初,那些跟着他的小丫头都有套或金或银的头面!

“赶明儿把我那剩下的钱拿去给你换个金坠子吧?你喜欢什么样式的?粗的还是细的?”瞧他问的,还粗的细的,有粗的谁选细的啊?可是他觉得晓月脖子细白细白的,似乎带个精致小巧的更好看,更衬她。

“你敢!那可是留着将来救命的,你要敢动,我立马把它们都换成大米鸡蛋!”晓月挥舞着镰刀,吓的他一下蹿老远。

他贯会贪生怕死,娶了媳妇更甚。

他想要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女儿最好除了个头什么都不要像他,没什么出息,啥也不会。像他们母亲就很好,模样漂亮,坚韧能干。

兴许是之前的苦日子加上逃难操心,晓月身子累着了,不管怎么弄都怀不上,同村的男人陆陆续续都去参军了。现在就连刚成年的毛头小子都去了,他也得去!

他嘴上爱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真到了被欺负的忍无可忍的那一天,提刀上阵也未尝不可。只是,实在舍不得老婆家人。

交战的时候程瞳总是在队伍中间,那样他有安全感,打起来才能专心。打了几次以后他还没死,只是胳膊还有腿上受了些刀伤,对此,他不仅不难过还有些许得意:这都是勋章,都是荣耀!是我上过战场,保家卫国的见证!

他们打到一个城市里,经过一次激烈的血拼终于进入城中。在清扫活动中,程瞳发现了一个坐在墙角哭的厉害的小女孩儿,那个孩子也是一头黑发,脸蛋圆圆,模样七分像晓月三分像他,他分神了,鬼使神差的离了同伴去找那个小姑娘。

“乖乖,你怎么在这儿?家里人呢?”程瞳放下枪,伸手来抱小孩儿。比孩子哭声更响的枪声惊动了附近其他的人,他们赶来时,程瞳的枪和衣裳都不见了,只剩下没了呼吸的他还有哇哇大哭的孩子。

“怎么回事!他怎么单独行动!”一个又气又急的声音问道。

“不知道啊。”另外一个有些颤抖的声音开口。

几个人围着程瞳,表情严肃哀伤。

“不好,对方又回来了!还有大炮!咱们中埋伏了!”远处一个声音边跑边叫,话音未落,一记炮弹在他身后炸开,他的身影即刻消失了。

程瞳方的人紧急撤退,一番折腾下来伤亡惨重。实在无力回天,只能将他们就地掩埋后匆忙撤退。

*

“金坠子,金……”这是程瞳死前嘴里念叨的话。在看见小女孩的一瞬间,他脑子涌现出无数个与未来生活有关的画面:他荣归故里,和晓月在一起美美的过日子。大儿子,二儿子还有小女儿乖巧又可爱,他们种地,喂鸡,捡柴,每天一起吃饭,睡觉,活到七老八十,儿孙满堂,手拉着手,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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