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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红陶罐里的小雏菊,还是和刚买来时的那样充满生机。我们讲到在学校里被关禁闭或是做义务劳动的经历,他们说,阿格斯·费尔奇是他们三年级时新来的管理员,比起上一任好脾气的管理员,费尔奇把他们逼得够呛。莱姆斯说:“我们几个人在费尔奇眼里一定是个最大的麻烦,他应该对没办法用私刑处罚我们感到很悲伤,以至于我再去霍格沃茨当教师的时候,他是除了斯内普之外反对声最大的人。”

想到这儿,我忍不住笑出声。

“怎么了?”他问我。

我装模作样地咳嗽两下:“你说,如果小天狼星没有结婚的话,请他来做我们的伴郎,怎么样?”

“那他还真幸运,他要第二次成为伴郎了,看来他很适合这个角色。”

“第一次是谁的伴郎?”

“詹姆。詹姆是我们当中最早结婚的。”

我已经能想象得到,莱姆斯现在挡住冰淇淋口味的那根无名指上套上银色的圆环。我们会在一间小教堂里完成婚礼,只有几个朋友在场。我想起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更想把它作为我的誓言。

我绝不承认两颗真心的结合会有任何障碍,

爱算不得真爱,

若是一看见人家改变便转舵,

或者一看见人家转弯便离开。

哦,决不!爱是亘古长明的塔灯,

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

爱又是指引迷舟的一颗恒星,

你可量它多高,它所值却无穷。

我从未向往过婚姻,我只是不能想象没有莱姆斯·卢平的日子。他对我而言太过重要,假如没有他,我的未来一定是残碎的、不完整的。

当我转过头看他时,我才发现他一直在盯着我。冰淇淋盒子和勺子不见踪影,他用手撑着头,好奇我什么时候才能注意到他。他满脸笑意,仿佛有一瞬间我们感知到了彼此的想法。即使是狂风也不能把我唤醒,我的理智成为了碎片葬身于大海。木柴噼啪作响,我忘记了勺子柄上的纹路,好像它一开始就不存在。我的舌头上莫名多了些香草冰淇淋的甜味,脑子里想的是橱柜里的悄悄棒。我知道它为什么叫悄悄棒,因为它真的很好吃。

“你饿吗?”莱姆斯的声音仿佛来自深海,朦朦胧胧,隔着一层玻璃。我像是走进了特里劳妮教授那间令人昏昏欲睡的教室,随处都飘着异常浓郁的香味。

我回答他:“我饿了。”

我们突然陷入了疯狂。现在的他是我见过最不绅士的一刻,能够独占此时的想法是我更加亢奋。

我了解到他除了外面的针织衫,里面那件衬衫下还有一件令人发笑的背心。他也知道我的高领毛衣下是什么:一件黑色的吊带背心,因为我不喜欢在冬天穿内衣。他笑着想丈量我的腰围,被我制止了。

过去的我们带给对方的可能就是他身上残留下的没有愈合完全的疤痕,我喜欢用指尖轻轻抚摸,感觉到他在颤抖。而他可能从隐隐约约的光线下,记住了我脖子后面的一颗痣,和背上青春期留下的痘印。没有人是完美的,残缺与疤痕同样意味着我们被时间敲打。

他的脖颈上有少许柔软的毛发,我可以轻易地将手向上插进他的发丝之间,然后握拳,让头发流淌在我的指缝中。他托着我的脸,不知道向我索取了多少吻。我的身体从大脑开始跌入欢愉,另一只手环住他的后背。他成为了主导者,描绘只属于两个人的契合。他的抚摸根本不如性格那样含蓄,已经超出了想要丈量腰围的范围。最后他用手扣住我的掌心时,我们离终点或许只有一点距离。这个过程像牛奶与冰淇淋的融合,它们最终分不开彼此,只有甜味和浓醇,成为令人流连忘返的美味。不知为何,我想到了“融化”这个词,可能即将融化的会是我吧,又或者是他。

45

我不得不花五分钟时间穿上所有的衣服,洗漱过后准备冲出家门。莱姆斯还闭着眼睛,他昨天晚上累坏了。

“早安,莱姆斯。我去上班了。”我在他额头上落下一吻。

他半梦半醒中回应了我一个不成文的音节,算是留给我的问候。

我幻影移形去了圣芒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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